申請說明
薪傳100 x 課輔100 獎助學金
申請辦法
【一】 獎助對象:具中華民國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二】 獎助名額、金額:上限100名,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
【三】 獎助條件:
1. 一至四年級大學在學生及碩士班一、二年級在學生。本屆課輔服務自民國113年09月至114年08月底止。大四學生申請,限未來課輔期間仍在學,已甄選上研究所者,須附錄取證明。
2. 最近兩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含)以上者。請檢附111學年度下學期及112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大學一年級請提供112學年度上學期成績。
3. 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
4. 檢附系所或教授推薦信正本。
5. 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文件及學生證影本[學生證影本應蓋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蓋註冊章,請繳交在學證明]、身分證影本。
 
【四】 報名辦法:
1. 填妥相關表格:(請至申請書下載區下載)
  (1)申請書一份。
  (2)課輔計畫書一份 (約600~1000字) 。
  (3)同意簽署於一年內服務100小時志工承諾書(限本會同意之課輔機構,詳Q&A)。
  (4)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2.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3年0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3. 郵寄方式:
  報名資料、寄件袋格式統一為A4大小,請以掛號郵寄至:
  105021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
  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收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薪傳100」獎助學金
4. 其餘相關問題請見Q&A
 
【五】 受獎助者資訊公開說明: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規定,除受獎助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外,本會應主動公開受獎助者之姓名或名稱及獎助金額。若經本會錄取為薪傳獎助生,受獎助者完成報到後,本會將提供「受獎助者資訊不公開聲明書」,若受獎助者希望保密受獎助之資訊,須填寫「受獎助者資訊不公開聲明書」並寄回本會,本會將依照其意願保密相關資訊。若未於收到本會通知後的一個月內寄回聲明書,本會將視為其同意公開受獎助資訊。
 
申請書下載
薪傳100 x 課輔100獎助計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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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薪傳100 x 課輔100獎助計畫 Q&A
常見問題 回答
該怎麼準備[系所或教授] 推薦信?
推薦信可由班導師、系主任或系上任何一位老師具名撰寫。
請問一定要具有低收/中低收資格才能申請嗎?
除了低收/中低收入證明外,您也可以提供特殊境遇、清寒證明或其他可證明經濟清寒之文件。
本會優先審核提供【低收入戶證明】之申請者。
註:
【低收入戶證明】由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開立。
【清寒證明】由里長或村長開立。
 
如何找課輔服務對象? 請同學留意,在申請獎助階段,不需提出課輔服務對象。

薪傳課輔對象為清寒家庭的國中或國小學生,獲獎助之薪傳志工需自行聯繫接洽課輔單位。
獲選為薪傳志工的同學需參與本會舉辦之課輔說明會,了解相關細節後,再自行接洽國中小的輔導室老師,協助推薦合適的對象。
 

 
服務時間及地點為何?

課輔時間與地點,由薪傳志工與課輔督導老師溝通後決定。(地點在學校或社福機構)

薪傳100獎助計畫的申請時間? 獎助計畫一年舉辦一次,自當年3月公告申請辦法後,至0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我已詳讀網站資料,若還有問題可以詢問的聯絡人? 獎助辦法聯絡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曾小姐 (02) 7713-1446
 
聯絡窗口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來信電子信箱,會由專人盡速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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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
電話
886-2-2763-8800 分機 1243
地址
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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